院务公开制度
院务公开制度
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院务公开工作,建立公开透明管理体制,保障医院干部职工和个人依法取医院各类信息,充分发挥医院信息服务功能不断推进民主治院、依法治院进程,结合我院际制定院务公开制度。
医院院务,除涉及国家秘密、公共安全,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,原则上应予公开,并做到政策依据公开、程序规则公开、工作过程公开、实施结果公开。
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及分工
医院院务,除涉及国家秘密、公共安全,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,原则上应予公开,并做到政策依据公开、程序规则公开、工作过程公开、实施结果公开。
(一)向社会公开的内容
1.医院概况:
(1)医院机构基本信息。
(2)医院依法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。
(3)经批准开展的各项诊疗技术、特殊临床检验项目。
(4)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证。
(5)重点专科的人员组成。
(6)医院承担的教学任务。
(7)工作人员在岗时公开身份。
2.医院环境:
(1)院内交通线路及导诊路标提示。
(2)医院门诊、急诊、住院部各病房的设置、位置格局、科室布局。
(3)紧急情况应急避难的疏通通道。
3.行风建设:
(1)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及监督途径。
(2)病人的权利和义务。
(3)医院服务投诉方式和上级部门投诉方式。
(4)行风廉政建设情况。
4.医疗服务:
(1)临床、医技科室名称、服务内容等医疗服务基本情况。
(2)专科、专业门诊、专科特色。
(3)医院服务时间。
(二)向患者公开内容
1.服务告知:
(1)制度健全,能够与患者及家属沟通进行病情告知。
(2)及时向患者及家属告知特殊诊疗服务的流程、费用及相关事宜。
(3)向患者告知主要检查项目的预约、报告等相关服务内容。
(4)向患者告知辅助检查前的注意事项。
(5)向患者公开投诉管理部门及其办公地点、联系方式。
(6)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程序。
(7)向患者提供病历的服务流程和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。
2.服务价格及收费:
(1)为患者提供收费查询服务。
(2)医疗服务项目价格。
(3)药品价格。
(4)医用耗材价格。
(5)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准确的门诊费用查询服务。
(6)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准确的住院费用查询服务。
(三)向内部职工公开的内容
1.医院“三重一大”制度落实:
(1)以多种形式公开医院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决策。
(2)重要人事任免。
(3)重要项目安排情况。
(4)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。
2.业务管理:
(1)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。
(2)医疗质量与安全信息。
(3)医院的各项管理制度。
(4)临床、医技科室的诊疗护理常规。
(5)重点部门的工作流程。
(6)应急预案。
(7)药事管理的有关事项。
(8)药物、耗材使用监控结果。
(9)财务管理经营情况,业务收入、经济效益情况等。
3.职工关注事项:
(1)职工权益相关事项。
(2)人事管理有关事项。
4.载体形式、建设:
(1)公开形式与公开对象、内容结合密切。
(2)医疗机构进行院务公开载体建设的具体措施。
5.满意度:
(1)社会对院务工作的满意程度。
(2)患者对院务公开工作的满意程度。
(3)职工对院务公开工作的满意程度。
6.有效性:
公开内容与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相符。
7.公开内容:
(1)医院不断拓展院务公开内容。
(2)医院不断更新院务公开内容。
四、院务公开的形式和程序
(一)对外公开主要采取以下形式:
1.在门诊、病房以及公众服务窗口等醒目位置设立公开专栏。
2.编印、发放宣传资料。
3.设立电子大屏幕公告栏、宣传橱窗、电子屏等。
4.通过医院网站、微信平台公开。
5.建立院长信箱、意见箱开箱制度,公布咨询、投诉、举报电话。
(二)对内公开主要采取以下形式:
1.职工代表大会。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在院务公开中的作用,职工代表大会应将院务公开作为重要研究、审议内容。
2.党政联席会议、院办公会、院周会和职工座谈会等不定期专题会议,有关职能部门向干部或职工通报院务公开有关情况,接受咨询。
3.医院内设立院务公开栏、医院OA网络平台,以及院长信箱,收集各层次不同群众反映的意见。
4.适时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,设立“意见箱”。
(三)院务公开的程序
建立健全完善院务公开工作程序,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运作,既公开办事依据、办事结果,又公开决策和办事过程。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,院务公开分为提出、审议、公开和反馈四个程序(对病人公开的除外)。
1.提出。各科室根据医院院务公开实施方案规定,对本科室负责公开事项提出公开的内容和时间,交院务公开办公室统一汇总。
2.审议。院务公开办公室审定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时效性后,交分管院领导对拟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查。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评议审议、检查监督、年终考评,公开审议、检查和考评结果。
3.公开。院务公开办公室根据公开内容确定公开形式予以公开。
4.反馈。对公开的内容出现疑问并提出意见或建议的,由院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做出解释或解答;对出现争议的,由院务公开办公室负责调解,提出解决办法,并向当事人做出反馈。
(四)院务公开的时间:
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,做到及时、真实、全面。院务公开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。属于职代会职权范围的事项,通过职代会实行公开;属于常规性工作按年度、半年、季、月的规定定期公开;属于长期性、阶段性的工作分阶段公开;属于一事一议的随时公开。